婚前房产婚后“加名”, 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房产?
婚姻中的房产加名,本是爱意的承诺,却可能在感情破裂时引发财产分割纠纷。
当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,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?下面这个案例,或许能给你答案。
截图来自《都市报道60分》
案例背景:
原告(女方)与被告(男方)于2022年相恋结婚,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,男方为表达爱意将自己婚前的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,两个人约定女方享有50%的房产份额。
可好景不长,两年后,两人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,原告(女方)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要求被告按照之前的约定将50%的房产份额,按照现在的房屋市场价折价给自己。而被告(男方)则认为他们的结婚时间短,不同意原告(女方)的诉求。
法官最终判定:
房屋最终归被告所有,被告按照房屋市场价的20%向原告支付折价款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第五条第二款中,关于夫妻间给予房屋的规定为:
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,离婚诉讼中,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,且协商不成的,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,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,并结合给予目的。
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、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,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
在房产证上“加名”之后,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在房屋分割时,就不能按照婚前财产一刀分或者对半分,而是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和所有方应该赔付的份额。
【珍心释法】
父母出钱买房结婚后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离婚时怎么分?不同的购房时期不同的出资比例又该怎么分房?
1婚前买房
2婚后买房
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
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
在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实践中,房产归属的判定并非机械地遵循 “对半平分” 原则。法官会综合考量婚前财产界定、婚内共同财产范围、双方出资贡献、家庭生活状况、过错责任认定以及子女抚养需求等多维因素进行裁判。